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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0日,由市检察院、市农业农村委、市检察院一分院共同举办的2023年联合增殖放流活动,在沙坪坝区磁器口迎龙门码头进行。岩原鲤、胭脂鱼等2.2万余尾重庆水域珍稀鱼种、本地鱼种被一分为二,一部分在岸边放流,另一部分乘坐专业船舶前往江心放流。
▲5月10日,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规范增殖放流共护生物多样性2023年联合增殖放流活动,在沙坪坝区磁器口迎龙门码头举行。记者 齐岚森 摄/视觉重庆
记者了解到,本次增殖放流活动购苗资金,来自于9起非法捕捞类刑事案件的14名当事人。
2022年,14名案件当事人先后在沙坪坝区内嘉陵江干流、梁滩河、龙凤河、清水溪、工农水库等禁渔区,使用禁用渔具实施非法捕捞犯罪行为,获得渔获100余克至500余克不等,构成了非法捕捞罪。
考虑到案件当事人渔获较少,认罪态度较好,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预缴了生态修复费金2.8万元,沙坪坝区检察院经公开听证,要求14名当事人担任“保护长江母亲河志愿者”,用实际行动修复其造成的环境损害,变环境破坏者为环境保护人。
“嘉陵江流域为禁渔区域,禁渔期禁止垂钓哦。”“电鱼要严禁!武斗竿、钓具、笼壶也属于禁渔工具,不要抱有侥幸心理,以身试法。”……活动现场,由“捕鱼者”转变而来的“保护长江母亲河志愿者”们在检察官的带领下现身说法,积极游走在围观群众间进行普法宣传。
▲工作人员正在放流鱼苗。记者 齐岚森 摄/视觉重庆
活动主办方介绍,增殖放流是有效改善水域生态环境,促进生态修复的重要举措。为对生态环境进行更高质量保护,2022年5月,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,市检察院一分院与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出台协作意见,全市率先对增殖放流的众多领域进行了规范。制度出台一年来,一分院辖区增殖放流活动共开展21次,放流岩原鲤、胭脂鱼等珍稀鱼类13020尾,中华倒刺鲃、长吻鮠等本地特色鱼类56.8余万尾。
本次2023年联合增殖放流仍旧延续“精细化、专业化、科学化”放流模式,选种历经五大环节数十个规范步骤,鱼苗全为重庆水域珍稀鱼种、本地鱼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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